安徽开展第十五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工作

8月4日,安徽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开展第十五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正式开展申报工作,第批符合条件的省级申报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博士事业单位可申请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据悉,后科各类企业、研工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作站事业单位可申请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工作规模,并具有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安徽重点实验室、开展制造业创新中心、第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相应等级的省级申报科研平台;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具有创新的科研项目;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申报单位请登录安徽省人社厅官网首页(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或者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博士在首页“专题专栏”中选择点击“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后,后科点击“博士后”子系统进行申报和审核。

申报单位要据实填写申报材料,从系统中导出生成《设立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申报表》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按照属地原则逐级报送和审核。

各设区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开展设站评选,经公示无异议的,向省人社厅推荐备案,同时在申报系统中审核通过。省人社厅将对各市推荐申报单位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经相关程序后备案设站。

安徽省人社厅要求,各地要围绕本地区首位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未来产业发展,加快布局建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优先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专精特新等企业中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已明确有进站博士后的申报单位优先推荐。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站申报按照属地原则由合肥市、芜湖市、蚌埠市统一评选推荐。省直单位按属地原则申报。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0日。各设区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人社局评选推荐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5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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